李磊律师亲办案例
聚 餐 也 惹 祸
来源:李磊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5-09
浏览量:319

吴某和朋友外出聚餐,聚餐结束后,又去唱歌,谁料却发生了事故,最终还承担了赔偿责任,可谓是“聚餐惹出了祸”。

一、情谊行为需谨慎,擅自做主要担责

2013年3月13日晚上,吴某高高兴兴的出去跟朋友刘某、王某吃饭。三人兴致很高,喝了不少白酒。吃完饭,三人又相约去唱歌。王某因饮酒过度,没有去。这时,吴某说,你不去可以,但是得把摩托给我们骑。随后要来了王某的摩托车钥匙,让刘某驾驶,刘某非常痛快的答应了。王某虽知道刘某没有驾驶证,又喝了酒,但也没多说,心里想:没事,反正刘某会骑。就这样,刘某带着吴某走了。两人骑摩托行驶到了某公司门口,有一辆车超过了他们。由于酒精的刺激,两人很不服气,径直追上去超车尔后逆行,恰好这时,崔某骑电动车迎面而来,突入其来的状况,顿时让刘某酒醒了一半,他立即避让,可是为时已晚,摩托车径直将崔某撞倒,导致三人不同程度的受伤。

倒地后,刘某、吴某一下清醒了,赶紧拨打电话报警,后三人被送入医院治疗。此事故经某交警队处理并作出事故认定书,认定刘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,崔某无责任,吴某无责任。

二、律师出面细分析,巧妙处理减责任

吴某虽然受伤,但幸运的是并无大碍。可让他发愁的是,崔某居然把他也起诉了,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。吴某很纳闷,事故认定书上写的很清楚,我没有责任,为什么起诉我呢?不就是借车让刘某骑了吗?他们把我告了,我是不是要承担全部赔偿啊?带着这些疑问,吴某找到了本所律师,经详细了解案件事实,深入剖析法律关系。认为吴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,但是过错较小,并不像吴某所担心的那样,会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。因为该车没有投保交强险,而交强险投保义务人是车主王某,崔某无法获得保险理赔,是因为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,车主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,而吴某不用承担该部分损失。驾驶人刘某,明知自己无驾驶证且已饮酒,不但不拒绝吴某的要求,反而欣然接受。刘某无证醉酒驾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因此,应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。吴某虽然有借车让刘某驾驶这一不当行为,但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。所以,吴某承担较小的赔偿责任。经过律师对案件全面细致分析,尽心尽责调查搜集组织证据,法官采纳了律师的观点。本案经某县人民法院审理,认定车主王某、驾驶员刘某承担较大赔偿责任,吴某承担较小的赔偿责任。在均已饮酒的情况下,刘某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,并且车主明知刘某饮酒,仍然让其驾驶车辆。吴某作为同乘人,要来摩托钥匙让刘某驾驶,三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最终判决吴某承担较小的赔偿责任。本案结案后,吴某对律师的专业水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

吴某说,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,不再随意违反交通规则了,喝酒不骑摩托,也不让别人骑了。擅自做主要担责啊!

律师评析:

擅自做主要担责!本案的法律关系,上文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了。现在主要提醒以下几点:

一、饮酒不开车,开车不饮酒。不让喝酒的人开车,否则要承担责任。

第二、作为车主,不随意借车给他人使用,尤其是喝酒的人。

第三、及时给机动车投保保险。否则,一旦发生事故,车主要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四、如果本案中,吴某受伤较重,那么刘某也要对吴某承担赔偿责任。

一次平常的聚餐,却有着如此复杂的法律关系。所以,做事要三思而后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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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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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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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305*********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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